入境和居留 - 瑞士国民
根据 1999 年 6 月 21 日欧洲共同体及其成员国之间的协议,瑞士国民适用特殊规定。
课程描述
根据欧洲共同体与瑞士联邦之间的协议,瑞士国民及其家庭成员享有类似于自由流动的权利。因此,入境时只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签证。可以从事任何有报酬的工作。
如果瑞士公民及其家庭成员在瑞士逗留超过三个月,他们可以获得 "瑞士居住许可"。这不是移民法规定的必要条件,但出于实际考虑,建议您这样做。
您可以用它来证明您在德国从事有报酬工作的权利或您的住址,或者利用电子居留证的功能与当局和私人机构进行在线交流,并以电子方式表明您的身份。
入境前
进入德国一般需要签证。您可以在我们的 初始信息 中找到有关签证程序的所有信息。
入境后
您必须首先在 公民登记处 登记您的居住地。
申请发放或延长居留许可
在您的本国 D 类签证或之前的居留许可到期之前,您必须申请居留许可。您可以 在线提交 申请 和所需文件:
- 请尽可能以 PDF 格式上传文件。
- 发送申请后,您将收到一份确认函。您可以将其保存为 PDF 文件以作记录。
- 该确认函表明,您目前在德国的居留在之前的有效期结束后仍然有效,并且您可以在与之前相同的范围内继续工作。
- 您可以向当局或工作单位出示该确认书作为证明。
- 一旦您的申请通过审核,我们将为您预约时间。
家庭成员的居留许可
如果您的家庭成员需要签证进入德国,您必须向相关的 德国驻外使领馆 提交文件(见所需文件)。
工作许可
您不需要工作许可。
所需文件
此外,我们还需要您提供以下文件,具体取决于您属于以下哪一类人:
您是雇员
- 当前的 雇佣确认书 或雇佣合同
您是自营职业者/自由职业者:
- 商业注册 (如果贸易法要求)
- 无需注册的活动:预定活动的书面说明、在税务局的注册(税号)
您是学生
- 大学录取通知书或注册证明
- 足够的生活费和医疗保险证明
您没有有偿工作,例如养老金领取者:
- 生活来源证明(储蓄或第三方承诺声明、养老金证明或其他证明)
- 医疗保险证明
配偶、子女或已登记同性伴侣的居留许可: 对于您家庭成员的居留许可,除上述文件外,我们还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 结婚证或经公证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公证书(如有加注或合法化批注),以及经认证的德语译文(除非是国际多语言文件
- 如果是在进入德国后缔结婚姻,还需提供登记处出具的所需文件齐全的证明(如适用)。
- 对于随后的子女移民,需提供出生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和经认证的德语译文 (除非是国际多语种文件)
- 监护权决定书(如适用)及经认证的德语译文
- 证明有足够的居住空间供所有在该家庭中居住或将要居住的人使用
- 对于出租公寓以平方米为单位标明公寓面积的租赁协议,以及显示租金金额的银行对账单, 或
- 住房证明 或
- 对于自住公寓:购房合同,注明单位面积(平方米),以及贷款分期付款证明和每月住房补贴/房屋津贴(如适用)。
备注
- 所提交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和语言证书)均经过真实性检查。 我们将始终如一地向警方举报伪造文件。
- 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更多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