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人口登记册中的个人资料
您在国外结婚、离婚或改名后,个人资料发生了变化。您必须在居民登记簿中进行登记。
课程描述
在国外结婚:
原则上,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承认在国外缔结的婚姻。但是,必须满足缔结婚姻所在国法律规定的所有结婚要求。
国外离婚 :
原则上,国外离婚或类似判决需要得到地区高等法院的承认。
如果
- 如果夫妻双方在判决时只属于其法院或当局作出判决的国家(母国判决)。
- 来自欧盟成员国(丹麦除外)的婚姻案件
因在国外结婚或离婚而更改姓名:
配偶的姓名由各自母国的法律决定。如果配偶一方为外国公民,则外国护照上的姓名对居民登记簿的登记具有决定性作用。外国结婚证不予考虑。
访问公民办公室需要 预约 。
前提条件
如果您在德国结婚,登记处会通知您。
在所有其他情况下,您(或授权人)必须亲自前来。
所需文件
- 国际结婚证书或附有德语译文的结婚证书
- 附有德语译文的离婚判决书
- 地区高级法院承认(如适用
- 欧盟离婚:离婚法院可提供德文译本的离婚判决书或符合(欧共体)第 2201/2003 号法规的证明书
Bürgerbüro Orleanspla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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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邮政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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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49 89 233-49401
联系地址
Orleansstraße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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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用性
- 有:无障碍通道
- 没有:残疾人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