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光伏咨询和租户用电(FKG)

如果您想获得有关光伏发电的建议,或者想实施租户供电,您可以申请补贴。

课程描述

住宅和非住宅建筑的 光伏 咨询和规划服务 均可获得补贴。咨询内容不仅限于光伏系统的规划。补贴金额为咨询费的 60%,对于一至两个居住单元的建筑,补贴金额最高为 3,000 欧元;对于三个或三个以上居住单元的建筑或非住宅建筑,补贴金额最高为 15,000 欧元(2025 年 6 月 11 日前提交的申请补贴金额为 9,000 欧元)。根据申请人的进项税扣除资格,顾问费的毛额或净额均可获得资助。

实施 租户用电模式 所需的系统安装也可获得资助。住宅和非住宅建筑或与这些建筑有关的结构设施中新安装的系统和现有系统均可获得资助。实施租户用电模式(包括环保措施)的所有费用以及作为租户用电模式一部分的新安装光伏系统的费用均可获得资助。补贴金额为相关光伏系统每千瓦输出功率 200 欧元。补贴金额以符合条件的投资成本为限。2025 年 6 月 11 日之前提交的申请可获得其他资助金额。

前提条件

所有具有约束力的信息均可在指南中找到。以下是最重要的要点 :以下内容适用于气候中和建筑(FKG)资助计划:

  • 只有慕尼黑市范围内的建筑才能获得资助。
  • 投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这意味着所有的订单、发票等都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签发,并从其银行账户中支付。投资款只能从申请人的银行账户中支付。
  • 申请时必须遵循 "先申请资金,再下达订单 "的原则。措施合同可能尚未签订。如果与执行公司或顾问就申请的资助措施签订了订单,则无法获得 FKG 的资助!
  • 除其他外,建筑物业主和同等人员(如用益权人)也有资格提出申请。有关申请人群体的更多信息,请参见 "问题与解答"。
  • 申请必须完全通过市政 资助门户网站 在线提交。

以下内容也适用于光伏咨询:

  • 光伏咨询的基本内容包括
    • 建筑物状况清单
    • 制定一个概念,提出系统尺寸、技术、成本效益、筹资机会等方面的备选方案,其中考虑到系统操作人员的要求和需要
    • 使用电池储存系统、热泵、带加热元件的热水储存罐、充电站等。
  • 除这些基本模块外,与安装光伏系统有关的其他咨询主题也可获得资助,例如法律或税务建议、现有建筑结构分析、租户用电建议、光伏与绿色屋顶相结合的建议(空间的双重使用)、业主或租户活动的陪同预约、能源社区概念的准备。
  • 只有全面了解光伏能源供应可能性的咨询服务才能获得补贴。因此,根据 FKG 的规定,由同一人拥有的结构相连的多栋建筑物或门牌号被视为一个整体,必须对其进行整体咨询。在这种情况下,只对整个单元的一次咨询服务进行补贴。

所需文件

提交申请时无需提供任何文件。

建筑项目完工后,必须上传以下文件。在资助门户网站中,上传这些文件称为 "提交使用证明":

如果由授权人代表申请人提交申请,则必须提交授权 委托书

用于光伏咨询:

需提交文件的摘要请参见 光伏顾问核对表

对于租户用电模式(自供社区):

  • 申请授权证明。例如:自行提交申请的个人必须上传身份证。关于 WEG,请参见 WEG 子页面
  • 作为已安装转换电表和已拆除房屋连接的证明,或作为实施租户供电概念或直接销售概念的替代组件的投资成本证明的发票
  • 表格: 租户用电模式成本清单
  • 租户用电模式自我声明表
  • 提交给电网运营商的计量概念
  • 用于租户用电模式的光伏系统输出证明

租户用电模式核对表 概述了需要提交的文件。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在提交申请并在资助门户网站上收到主题为 "所申请的措施可以委托实施 "的通知后,即可实施咨询或建设措施。

期限规定:申请的措施必须在一年内完成并上传文件(使用证明)。可通过资助门户网站在线申请将期限从一年延长至两年。其他期限适用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之前提交的申请。

申请按收到使用证明的顺序处理。文件审核需要一些时间(目前约为九个月)。请不要询问处理情况。

如果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文件缺失,有可能进行更正。在这种情况下,您将通过资助门户网站收到通知,要求您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交必要的证据。

申请审查完成后,将发出通知。资助将在通过资助门户网站以数字形式发出资助决定后八至十周内支付。

费用

问题与解答

​申请资格适用于业主以及与业主享有同等权利的人士(例如继承地役权人、 使用权人) 以及承租人(特别是屋顶面积的承租人),还包括拟实施该措施的土地、土地部分、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的租户。

​个人和业主委员会
自由职业者及其他个体经营者
公法法人和机构, 例如行业协会或
协会
非营利组织(包括教会)
企业(包括个体经营者及市政企业)
企业
其他私法法人(包括
住房合作社
申请资格适用于业主以及与业主享有同等地位的人员(例如:继承地役权人、 使用权人)和承租人(特别是屋顶面积的承租人),以及拟实施该措施的土地、土地部分、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的租户。
与业主地位相当的人员(例如
承租权人、用益权人)、 承租人以及租户的申请资格,还需满足以下条件:能够证明已获得相关地块、地块部分、建筑物或建筑物部分所有人的书面许可,或与所有人签订了允许实施该措施的相应合同条款。
对于公寓业主委员会(WEG),申请必须由物业管理公司提交。如果未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则应由隶属于该公寓业主委员会的授权代表提交申请。

申请须由业主委员会的代表提交。“申请人”为业主委员会本身。相关费用由业主委员会承担。发票必须开具给业主委员会。详细信息请参阅“业主委员会”子页面

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若能证明在光伏领域具备充分的附加资质,则可被认可为光伏顾问。 在此情况下,认可的资格包括光伏领域的全面继续教育,或作为太阳能顾问、太阳能专业顾问或太阳能技术专家所获得的资格。 仅在纯技术或经济子领域进行的局部进修是不够的。根据《太阳能法》(FKG)的要求,该进修应确保具备足够广泛的知识基础,以提供全面的咨询服务。 此外,也可通过提供至少5份推荐信,证明在光伏领域具备相关职业经验,以此作为附加资格。若提供的5份推荐信中,有部分推荐信的出具时间不足3年,亦可被接受。

若未获得工程师或电气工程师学位,经证实长期从事光伏领域相关职业活动的情况也将被认可(需提供10年内至少10份推荐信)。

​在“租户供电模式”(也称为“自给自足共同体”)中,一套光伏系统为多个私人家庭或商业用户供电。 可能的模式包括:《能源法》(EnWG)第42a条规定的“租户电力”、第42b条规定的“建筑群共同供电”以及其他形式的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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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erat für Klima- und Umweltschutz
Sachgebiet Förderprogramm Klimaneutrale Gebäude
Landeshauptstadt Mü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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