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联邦政府的准入承诺

如果您已获准入境,移民和归化服务中心将向您签发居留许可证。

课程描述

如果您持有联邦移民和难民局(BAMF)根据《居留法》第 23(2)条或第 23(4)条出具的准入证明,或联邦内政和内务部根据《居留法》第 22 条第 2 款出具的准入证明,移民和归化服务中心将向您签发居留许可。

有了居留证,您就可以不受限制地在德国工作。

居留证的发放方式与入境通知书中的规定相同。对于犹太人后裔,居留许可的发放方式与入境通知中所述的相同。

根据《居留法》第 22 条,居留证的发放和延期期限由联邦内政和国土部决定。

根据《居留法》第 23 (2) 和 (4) 条的规定,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一般为三年。

该居留许可允许您参加一次融入课程。

根据《居留法》第 22 条的规定,如果您持有居留许可,则无权参加融合课程。不过,如果有名额,您可以经联邦移民局批准参加。

原则上,您必须在录取通知书中指定的联邦州居住满三年。

根据《居住法》第 23(4)条规定获得居住许可的人员,如果没有本国护照,将获得外国人旅行证件。对于根据《居留法》第 22 条第 2 句或第 23 条第 2 款获得居留许可的人员,在签发外国人旅行证 件时,应考虑到他们因特殊风险而被接纳的事实。

根据《居留法》第 22 条第 2 款或第 23 条第 2 款获准入境者的家庭团聚只有出于国际法、人道主义或维护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政治利益的原因才有可能。

入境后

您必须首先在 公民办公室 登记您的居住地。

申请居留许可

在线 或邮寄提交 申请表 和所需文件。在线提交申请后,您可以下载一份完整的 PDF 文件作为记录。该文件将确认您的申请以及您之前居住地的授权/延续。申请通过审核后,您将收到我们为您安排的面谈时间。

前提条件

  • 您已在慕尼黑注册。
  • 您持有联邦移民和难民局的入境许可。
  • 您曾向德国当局或组织提供过支持,或者您是一名需要保护且处境特别危险的人员,并持有联邦内政和内务部出具的准入证明。
  • 您持有中弗兰肯区政府颁发的慕尼黑市住宿介绍许可证,或者您居住在私人公寓中。
  • 无犯罪记录。

所需文件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 有效护照或护照替代件
  • 经认证的照相馆或药店 以数码方式 提交的当前 生物识别护照照片 。或者,您也可以使用移民和归化服务中心的收费照相终端。
  • 联邦移民和难民局签发的入境通知或联邦内政和内务部签发的入境确认函
  • 入境签证
  • 中弗兰肯政府出具的住宿许可证明(如有)

请注意

  • 提交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和语言证书)将接受真实性检查。 伪造者将被报警。
  • 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更多文件。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10 至 12 周

在此期间,我们无法回答有关处理状态的问题。

只有在您完整提交了所有所需文件后,我们才能最终确定您的申请。如果我们必须要求您提供额外文件,这将会延误申请进程。

费用

  • 根据《居留法》第 23(2)或(4)条获得入境许可的人员无需缴费
  • 对于根据《居留法》第 22 条获得入境许可的人员
  • 首次签发:100 欧元(成人);50 欧元(未成年人)
  • 延期:93 欧元(成人);46.50 欧元(未成年人)

如果您根据 SGB II、SGB XII 或青年福利(SGB VIII)领取补助金,则可免缴费用。

可用付款方式

问题与解答

如果您

  • 正在从事或已经从事每周至少 15 小时的工作,且需缴纳社会保险费,您的收入至少达到《社会保障法》第 20 条和第 22 条第 II 款规定的单身人士平均月收入要求
  • 正在接受或已经接受职业培训,或处于学习或培训关系中,或正在接受、已经接受或已经完成融入课程、职业语言课程、特定资格措施或进一步培训措施,如果该课程或措施无法在强制性居住地进行或继续。
  • 如果您的配偶、登记伴侣或未成年未婚子女满足上述条件,您也没有居住的义务。

如果符合《居留法》第 12a (5) 条的要求,居留限制可根据申请取消。申请必须提交给您目前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机构。

如果您已被接纳为重新安置难民(《居留法》第 23 (4) 条),您可以将您的配偶、伴侣和未婚未成年子女带到德国。

您的家人应在您被接纳为安置难民(《居留法》第 23 (4) 条)后三个月内递交申请。在这种情况下,无需将确保生活来源或足够的居住空间作为入境的先决条件。

家庭成员居住地的德国外交使团。

原则上,外国人必须出示有效的本国护照。移民和归化局办公室必须根据入境通知中的信息,逐一核查是否不合理取得本国护照。旅行证件只能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签发。

法律依据

§ 《居留法》第 22 条,《居留法》第 23(2)和(4)条,《居留法》第 12a 条,《居留法》第 29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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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留许可 - 无保护身份的人道主义居留

根据国家最高当局的命令,或在无法离开该国的情况下,为被拒绝的寻求庇护者发放居住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