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合同工
您是外国公民吗?您的公司是否派您到德国工作?您可以在这里找到相关信息。
课程描述
这些雇员受雇于以下第三国(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北马其顿、塞尔维亚或土耳其)的公司。外国当地雇佣关系继续存在,您由贵公司派驻德国,贵公司已成为德国工作和劳动合同的承包商。联邦就业局必须事先批准这种派驻。
签证程序 在前往德国之前,您必须向 德国驻外使领馆 申请签证。签证申请由德国外交使团决定,不涉及外国人登记处。
入境后, 您必须首先在公民登记处进行居住登记。
申请居留许可
您必须在签证/居留证到期前申请居留许可。请 在线 或邮寄提交 申请表 和所需文件。在我们审核您的申请后,您将收到一份个人面谈预约。在面谈时,我们将采集您的指纹,以获取电子居留许可。
有效期
如果您是根据政府间就业协议,按照工作和劳动合同在德国工作,您可以在德国居留两年。如果工作合同有效期超过两年,您最多可在德国逗留三年。
如果员工卡上指定的工作地点在慕尼黑市内,则由慕尼黑外国人登记局负责您的申请。
前提条件
- 您来自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北马其顿、塞尔维亚或土耳其
- 联邦就业局已批准您作为合同工工作
所需文件
- 填写完整的 申请表
- 有效护照或替代护照
- 生物识别护照照片(仅在预约时使用,照相机器也可在移民局使用)
- 合同工证
提交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和语言证书)将接受真实性检查。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接纳外国合同工的依据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自 1988 年底以来与中欧、东欧国家和土 耳其签订的关于外国公司根据工作合同派驻和雇用工人的政府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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