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许可 - 医生资格
如果您拥有外国医生资格,并希望获得执业许可证或职业许可,则需要获得居留许可。
课程描述
以下规定仅适用于非欧盟、挪威、冰岛、列支敦士登或瑞士公民。
以 "专科培训 "为目的发放居留许可的法律依据取决于具体情况下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培训和进修):
- 如果申请人的目的是完成数年的培训和进修,以成为医学专家或接受其他医学进修,则依据 AufenthG 第 17 条。
-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国外完成了专科培训,并且在国外获得的专业资格将在德国得到承认,则根据 AufenthG 第 17a 条发放许可。
- 在培训和进修或专业认证措施之前,可以参加符合 AufenthG 第 16b 节规定的语言强化课程。
- 根据 AufenthG 第 7 条的规定,可以在工作实习的框架内逗留。
有效期: 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取决于居留目的:
- 培训和进修居留许可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并可延长。
- 以专业认证为目的的居留许可最长可签发 18 个月。在个别情况下,以及在特定认可计划结束时,可以短期延长。
- 语言强化课程居留许可的有效期最长为 12 个月。不能延期。
- 作为工作实习计划一部分的居留许可有效期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就业机会: 允许就业的类型和范围请参见相关居留许可。
求职: 在成功完成培训和进修以及专业认证措施后,医生可获得居留许可,以寻找工作或作为医生开始工作。寻找的工作必须与在德国获得的医生资格相符。
签证程序 在许多情况下,您需要签证才能入境。您必须向德国驻您本国的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签证。联邦外交部 (www.auswaertiges-amt.de) 将为您提供所有信息,说明您是否获准在有签证或无签证的情况下进入德国。
入境后, 您必须首先在公民办公室登记您的居住地。为此,请在公民办公室进行网上预约。在那里您将收到一份登记证明。其他部门或机构通常会要求您提供该证明,以证明您已在慕尼黑登记注册。
前提条件
获得居留许可的要求取决于签发 "专科培训 "居留许可的框架和法律依据。
请在入境前向相关州的医学协会和外国代表处(大使馆/领事馆)或在德国的移民和归化服务中心咨询相关信息。
所需文件
发放居留许可的条件(§ 5 AufenthG)
一般信息
-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 有效护照或替代护照
- 当前的 生物识别护照照片 ,由经认证的照相馆或药店发送 数码照片 。此外,您也可以使用移民归化局办公室的收费照相终端。
- 有效的专科培训/专科进修/医生资格认证入境签证(如需要
- 法定医疗保险公司出具的医疗保险证明(保险卡)。持有私人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确认其医疗保险的类型和范围。保险有效期必须至少六个月。旅行者医疗保险并不足够。更多信息请点击此处。
- 生活费证明:在德国银行至少有 10,332 欧元的 固定账户/承诺书/奖学金证明/经公证的学生家长声明,证明他们将在学生培训或进修期间为其提供生活费,并提供学生家长最近三个月的收入证明
- 租约
专业培训的额外证明
- 培训/进修证明
- 培训/就业合同
- 培训/进修计划
- 根据《联邦医疗法》(Bundesärzteordnung)第 10 条颁发的临时职业执照 或者:由相关考试办公室(州医学会)提前批准颁发职业执照
- 所需的语言能力证明(医疗保健专业 B1 级水平)
额外的语言强化预备课程
- 外国医生资格证明
- 认可措施提供方出具的邀请函/注册确认函或
- 即将开始培训的诊所出具的证明
- 所需的至少 A1 级语言技能证明
- 语言强化课程提供方的确认函
工作实习计划的额外证明
- 外国医生资格证明
- 工作实习计划(期限和范围)
请注意
- 提交的文件(如身份证明和语言证书)均经过真实性检查。 如有伪造,我们将报警。
- 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更多文件。
法律依据
- § 《居留法》第 17 条
- § 《居留法》第17a条
- § 《居留法》第16b条
- § 《居留法》第 7 条
- § 《居留法》第18(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