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居留许可,§ 51 AufenthG

如果您在国外逗留时间较长,则需要出具证明。该证明必不可少,否则您的居留许可可能会失效。

课程描述

在以下情况下,您的居留许可通常会过期

  • 您出国的原因不仅仅是临时性的,例如
    • 在国外上学
    • 在国外工作
    • 在国外照顾家人
    • 在国外结婚
    • 在国外定居
  • 您离开德国后在六个月内或移民与归化服务中心规定的更长期限内未再次进入德国(例外情况:您在本国服完义务兵役,并在服役结束后三个月内再次进入德国)。

例外情况:

  • 您在本国服完义务兵役,并在服役期满后三个月内再次进入德国。

请在开始较长时间的海外逗留 之前 及时 前往移民和归化服务中心,因为一旦您离开该国,我们通常无法为您签发证书。

所需文件

  • 有效护照或替代护照
  • 离境原因证明(如雇主派驻国外)
  • 生活有保障的证明
  • 适当的医疗保险证明
  • 如果适用,您目前每月的公寓费用证明

请注意

  • 我们将检查所提交文件(如身份证明和语言证书)的真实性。 如有伪造,我们将报警。
  • 个别情况下,可能需要提供更多文件。

学时和费用

处理时间

10 - 12 周

在此期间,我们无法回答有关处理状态的问题。

只有在您提交了所有所需文件后,我们才能最终确定您的申请;如果我们必须要求您提供额外文件,这将会延误申请进程。

费用

18 欧元

问题与解答

在以下情况下,定居许可通常不会过期

  • 您与德国公民结婚或以注册民事伴侣关系生活。在这种情况下,您必须提交一份联合声明,说明您的婚姻或注册民事伴侣关系在国外继续存在,并且在重新进入德国后也将继续存在。
  • 您在德国合法居住至少 15 年,年满 60 岁,并在 12 个月内再次入境。如果您的配偶也已年满 60 周岁,其定居许可也同样适用。
  • 您已在德国合法居住至少 15 年,即使再次入境,您的生活也有保障。在这种情况下,您的配偶或已登记的同居伴侣的定居许可也将继续有效。

欧盟蓝卡只有在您离开德国超过 12 个月后才会失效。如果您的家庭成员因家庭原因持有居留许可,则同样有效。

通常情况下,您的欧盟永久居留证在以下情况下会失效

  • 您在大不列颠、爱尔兰和丹麦或欧盟以外地区连续 逗留十二个月 。如果您之前持有欧盟蓝卡,则期限为连续 24 个月 ,或者
  • 在欧盟其他国家 (英国、爱尔兰和丹麦除外)逗留六年

通常情况下,如果您在欧盟其他国家进行部分公司内部调动,ICT 卡不会过期。

如果您希望在欧盟其他国家完成部分学业,根据《欧盟居留证法》第 16 条规定,加注 "学生 "字样的居留证不会过期。这部分学业必须在欧盟计划或具有流动性措施的多边计划框架内进行,或根据两所或多所大学之间的协议进行。

如果您在欧盟其他国家从事部分研究工作,则根据《欧盟居留许可法》第 20 条的规定,加注 "研究人员 "的居留许可不会失效。

法律依据

§ 《居住法》第 5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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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49 89 233-2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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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间: Servicepoint, Bereich 31, 3. 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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