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区 - 客座学校申请
公立小学、特殊学校和中学都实行义务教育。如果有令人信服的个人原因,您可以申请豁免。
课程描述
根据《巴伐利亚教育和教学法》(BayEUG)第 42 条第 1 款的规定,公立义务教育 学校的就学必须在学校所在的学区进行。也就是说,儿童必须在其常住地所在学区的小学(小学、中学或特殊教育中心)就读。
出于令人信服的个人原因(BayEUG 第 43 条第 1 款),这一法律规定可有例外。如果您的孩子有这样的原因,您可以提交客座学校申请。最好在孩子入学前的四月份向寄宿学校提交申请。您可以向当地学校索取申请表。
前提条件
令人信服的个人原因举例
- 孩子在本学年搬家,应留在原来的班级。
- 孩子将在本学年内搬家,应从下一学年开始在未来学校就读。请附上租房或购房合同副本。
- 您是职业父母或单亲家庭,因此无法在课余时间亲自照看孩子(仅限一至四年级)。因此,孩子应在照管人居住的寄宿学区接受照管。请随信附上与孩子同住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证明,以及监护人的签字确认和地址。
- 由于孩子所在学区学校的课后托管中心已无法使用,因此孩子将在托管学区的课后托管中心就读。请附上希望寄宿学校的确认函。
- 由于 Sprengelschule 不再提供午餐托管服务,孩子将在托管校区参加午餐托管服务。请随信附上 Sprengel 学校的午餐托管取消通知和所希望的托管学校的午餐托管确认函。
- 孩子将在接收学校所在地区的日托中心上学。请附上希望寄宿学校日托中心的确认函。
- 子女的姐姐或哥哥已在寄宿学校的同一所小学就读。
不被认可为令人信服的个人原因的例子:
- 孩子已在寄宿学校所在区域的幼儿园就读。
- 孩子的朋友和玩伴在接收学校上学。
- 上学路途较远,除非有特殊的、经证实的情况。原因是所有住在学区边缘的孩子上学的路程都比他们的同学稍长。
- 护送上学,除非有特殊的、经证实的情况。
- 孩子已在接收学校参加了 "德语初级课程"。
所需文件
- 附有令人信服的个人理由的 申请表
- 令人信服的个人理由 证明
请将填好并签名的客座学校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文件交给负责学校,学校将通过所需的客座学校把客座学校申请表转交给教育和体育部的负责部门。
法律依据
- 巴伐利亚教育教学法》(BayEUG)第 42(1)条
- 巴伐利亚教育教学法》第 43(1)条 (BayE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