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物产生者编号
如果需要提供证据的废物生产者每年至少产生两吨危险废物,则需要废物生产者编号。
课程描述
在以下情况下,有义务保存记录的废物生产者需要废物生产者编号
- 生产危险废物用于处置和/或回收, 并且
- 所有危险废物的年总量至少为两吨。
废物生产者编号必须在施工或处置开始前及时申请。
如需了解慕尼黑市区以外的垃圾收集点,请联系相关地区办事处。
所需文件
填写完整的申请表。请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将申请表寄给慕尼黑气候与环境保护部。
法律依据
§ 《废物处理记录条例》(NachwV)第 28 条
Referat für Klima- und Umweltschutz
Sachgebiet Abfallre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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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ndeshauptstadt München
Referat für Klima- und Umweltschu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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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yerstraße 28a
80335 Mün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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